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耶稣基督拯救了我27年同性戀的生活

耶稣基督拯救了我27年同性戀的生活



大衛·厄普頓在此影片中見證了神把他從一個同性戀的生活方式中拯救了出來。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亞當是夏娃 - 楊乙芳

亞當是夏娃 - 楊乙芳



 

 Sarah Yang,活潑開朗的鄰家女孩,凡事樂觀開朗,笑聲充滿了感染力。很難想像,他在19歲以前,是一個以男裝示人,並且認為自己是正港男子漢的性別錯亂者。中學時混幫派、打群架,是個不折不扣的壞男孩......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反面座右詺

反面座右詺
 Shadow 


        「我是無用的」、「我根本不像女孩」、「我很醜」」、「我總給人很悶的感覺」、「我很蠢」、「我甚麼都不如人」、「我不可能做到」、「沒有人會聘用我的」、「沒有男孩會喜歡我」、「我不可能愛上男孩」、「我不可能不愛女孩」、「沒有人喜歡我」、「我沒出生更好」、「我是別人的負累」、「我是不可能快樂地生活的」、「問題永遠不能解決」、「我總令人失望」......當我認真面對同性戀掙扎時,想不到,我發現了這一大堆隱藏在心中的「謊言」。「謊言」之所以可怕,不單因其內容與事實不符,更甚者,是它們以「事實」甚至「真理」自居,使我不覺得它們是謊言,卻像關於我的事實,甚至像電腦程式般操縱我運作的指令。

        這些負面的說話隨著成長鑽進我內心,並且落地生根,最後更成了我的一部份。它們有些直接出自長輩的口,當然言者無心,聽者有意,並且在意了廿幾年(所以雅各書三:5說:「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有些卻是我對一些事件的總結、理解。例如當我找工作多時仍不見回音,我會嘗試尋找箇中原因,但若找不到(到底有否認真思考過呢?),我便會無奈地以「我是沒用的」這句話來判決自己;可是一人分飾被告與原告總不免有點差錯,我一向以為自己說話沒趣,所以令人避之則吉,但好友卻告訴我,原來我對其他人幾乎不會笑、「cool到爆」,所以令別人有點「怕」,但怕人的應該是我呀!

        傳媒對女性的壓迫亦是功不可沒的,女性被塑造成弱者、男性的獵物,即使在「美貌與智慧並重」的口號下,女性的價值仍一面倒取決於其外型,在瘦身、美白、護膚的宣傳攻勢下,令我們永遠不能安於現狀,要瘦一點、白一點、滑一點才稱得上美麗。就像在某一減肥公司的宣傳片中,略胖的女事主竟然說遭到男同事非常的對待,當她是男人要她搬動蒸餾水樽!肥胖竟令她喪失成為女性的資格!至於我,「唔夠靚、唔夠高、唔夠溫柔」則令我相信我不像女生,進而相信男生不會喜歡我,結果是我漸漸不喜歡男生,卻被我理想中的女性吸引。
 這些「毒話」平日深藏不露,卻會伺機出擊。譬如男性一個眼神,便會即時啟動「我不像女孩」或「我很醜」等指令,於是我只會設法逃避他,對方見我如此「友善」當然會識趣地走開了。類此情況已數不清發生了多少次,雖曾嘗試努力改變,勉強自己主動地跟異性攀談,但實在感到很辛苦,因為那些「毒話」不會因此而消失。在一次不太順利的對話後,它的聲勢更加倍凌厲。

        當我跟同樣有同性戀掙扎的女生分享時,大家都會開玩笑說,一個好男生的出現就能把曲變直,但心底裡,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那些主宰我的負面說話,不會容許我跟異性有健康的關係 ─ 我根本不能接受自己女性的身份!即使有令我欣賞的男生出現在我眼前,我也很可能視而不見,而只會將目光留駐在女性身上。

        同性戀就像一棵大樹,要對付它,不是單單砍掉了枝子樹幹便天下太平,也不要以為跟異性談戀愛甚至結婚便解決了問題,可以將問題連根拔起。負面說話就是那大樹的養份,我們必須棄絕它們,才不會春風吹又生!歌羅西書三:9-10說:「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我們不但不對別人說謊,也不應再相信謊言了。當然,過程是困難而痛苦的,因為在棄絕它們之先,我們必須認清它們,要回顧一些塑造這些謊言的過去,重溫自己所遭受的傷害,但這卻是被主醫治的第一步!要棄絕這些伴隨自己成長多年的負面說話,並非一朝一夕可做到,正如這些謊言也是長年累月的產物。

        一位屬靈長者送我詩篇一三九:13-14 作默想:「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是神奇妙的創造,不是無用的,不是可有可無的。我的女性身份,也是祂所造的;我根本就是女性,不存在像不像女性的問題!神愛我,甚至在我未出生的時候…願神的話語取代那一切在我心中的謊言,引導我的心思意念和我的每一天!

        組長回應:成長中所聽見的『毒話』、埋藏心底的『謊言』、還有『負面說話』不停地鑽出來,叫許多朋友一片迷茫,根本無法清理這個凌亂的現場。親愛的讀者,未知你讀罷這段文字,當你回顧自己的「現場」的時候,有多少相通的地方?

 

身在牢 心被愛

身在牢 心被愛


 其實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缺乏愛的人,因我生於單親家庭,在成年時媽媽亦往天國去,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人生活,就算是拍拖也會不歡而散,或者無疾而終。所以我很想得到愛,但當時根本不懂得甚麼叫真愛!十分渴望的關係,就算知道是錯亦仍然會去追求,曾經嘗試用錢去買、用自尊去換,又或者去搶奪別人的。甚至做出一些違背自然的事───走入同性戀的路。

 這條路已經走了十年,還記得當時我在不知道對方是女孩子的情況下開始,但因為渴望得到愛,亦渴求別人的關心,甚至亦希望繼續糊里糊塗地走下去,有時自己亦不知道這種愛是否自己想尋找的。到二○○三年進入監獄之前,我曾經有三次不同的另一半出現,而且一次比一次痛苦,一次比一次迷惘。到了零四年,我正式成為一位基督徒,由於是初信者,所以對於很多問題仍存有疑問,尤其是愛的問題。在創世紀中提到神創造亞當,再由亞當的身體抽出一條肋骨做出夏娃。這一段經文雖然我聽過很多次,但不知為何當我再一次看到這段經文時感到很大的震憾!我要細味神所對我說話的意義。

 在那段時間,我的女性朋友與我的關係仍然很混亂,在我腦海當中的問題又再次出現。是否神告訴我這種愛並不適合我。創造我的父要我真正和感受何謂愛,甚至「天父」要我知道衪已為我預備面前的路。我開始禱告,祈求父引領我這個初生孩子,對於一個初信者來說,禱告是很重要的,而信心更加重要,但神好像要考驗我,我很混亂,我向父祈求的事很多,我不單需要智慧,更需要父的愛。很奇妙神沒有嫌棄我,並一次又一次地去啟示我,甚至給予我一些驚喜,我很感恩,因為神沒有離棄我,反而給予我所渴望的───真正的愛和光。

 一直以來的不安、憂慮都一一消失了,很奇妙我在神的話語當中知道同性戀是不為神所接納的,但我從來沒有因為一些規限或意旨而感到辛苦,我只是感到神因知道我所缺乏的用愛去喚醒我,而我最開心的除了得到神的寬恕,還有是神不斷聽我的禱告和警醒我。雖然我的真命天子還未出現,但神令我明白到何謂愛(因為愛不單止是愛情!),亦令我懂得怎樣去愛人。其實神的恩典並不一定是實物,可能好像火柴一樣,一點即著,亦可能好像一棵成長中植物,需要時間、耐性……神會一直引領前路。

 願神繼續保守其他姊妹,直到永生!感謝主!阿們!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個真實的故事

聽到一個真實的故事:【請花時間耐心讀完】

在我11歲時,因為些意外造成我的家庭動盪與破碎。成長過程中,是親戚的收養與輪流照顧,並老師們的供應及許多愛我的朋友們都在不同的階段幫助我,但是,我的內心仍然渴望父母的愛與完整家庭。19歲上了大學,自然的與男朋友同居了以為就擁有穩定的家庭,但不成熟的兩人,沒有婚約的婚前性行為與情慾,忘記相愛的單純,溝通也愈來愈少,同居愈久不安全感與彼此傷害愈多,最後像許多人一樣我們不小心懷孕也墮胎,感情在衝突與不諒解中漸漸仇恨。我開始嘗試不斷自殺想吸引及挽回對方更多的關注,但內心更深的空洞已經不是對方滿足的了。割腕,吞藥…重覆的自殘行為,醫院判定我成為重度憂鬱症,從此開始服藥也領了殘障證明。那年,我21歲。

自殺被救回來,男友對我恐懼也愈遙遠,我們仍然住在一起。同時,大學的教授們與課程開始教我們關於多元情慾,女性主義,性解放…老師每天給我讀許多的文章與書,因為這樣的議題很前衛能幫助我脫穎而出,我愈讀愈多愈來愈有自信,我寫了關於網路一夜情的文章,確實我得到國家科學委員會給了我肯定,被選中了。這樣的肯定使我的空虛暫時得到滿足,我埋頭進去與同好們大談此議題,最後我進行所謂的質性研究與田野調查,就是以身試法,我浸泡在所有一夜情的聊天室中,約網友出來,每天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性愛,我自己成為我自已論文的主角。如我所願,我出身不起眼的私校最後被國立研究所肯定,我進入了第一第二學府。家人以我為榮,我內心的道德與良知卻在深夜不斷定罪控告我。外表是光鮮亮麗的好學生,好孩子,夜晚卻有另外的私生活。

衝突,矛盾,我精神分裂開始幻想我的身體住了三個人,一個是單純的小孩,一個是真實學生,一個是夜晚的淫婦。我的心靈仍然極度渴望被愛與完整的家庭,但是卻痛苦愈來愈難得到我真正想要的。我求救於教授們,他們有人卻教我繼續的找到自己的身體價值,解放自己才有快樂,不要受限制度裡,不要被男人傷害,想和誰上床就去,因為身體的解放有助壓力釋放,最後,教授們開始邀請我與他們進入這樣的關係,合理了研究領域,當然我擁有了女孩所羨慕高學歷,金錢,教授們的疼愛,許多人追求的對象,當然我就也有機會被強暴。

我與同好們繼續上街頭高談身體的多元情慾與性解放,我崇拜著提倡此主義的何教授與許多教授,我的心靈卻愈來愈分裂,拉扯…我以我是許多男人的性幻想對象為榮,但實際多次與多人發生關係後事實是他們只要妳的胸部和妳的身體,事實是沒有一個男人要付代價買開架式上的試用品回家。『我心裡想,為什麼文獻和教授沒有說性解放的心靈和痛苦事實?』為了尊嚴與讀了許多年的書,我不想放棄我所談的主張。

好多個深夜,惡夢提醒我是個多麼不潔的女人,最後我無法入眠也吃不下。我得了厭食症,瘦弱到昏倒。

我並非保守人士,也並非傳統思想,更並非宗教道德家。我曾經是同運聯盟更是鼓吹性解放或多元情慾甚至贊成人獸性交的學運份子,每天花時間寫文章做研究希望多元成家等法案能通過。今天,我參與連署並反對【多元成家草案】與【同性婚姻】為了你們知道或真的認識,推動多元成家背後其實有些是一群家庭受傷過渴望被愛、或是一群懵懵懂懂的學生長期在研究室、更或者是為了選票的政治家?就好像我過去一樣,為了自我自私對性與情慾的不忠貞找到合法性的理由,讓自己比較沒有罪惡感好過點!多元成家之後的混亂更無法想像。更重要的,情慾所發動的運動和法案,心靈的分裂與痛苦的代價卻是大家不敢談或迴避的!

今年我31歲,擁有美滿新的家庭和孩子。我敢站出來大聲的說,同運思想和女性主義聯盟或伴侶法並沒有真正解決一個孩子生命最深的需要:就是需要爸爸媽媽和健康的家庭。這個草案反倒使社會有更多不正確的教導,造成下一代我們單純的孩子複雜了混亂了。以上,是我血淋淋用生命走了20年的經驗換來的論文結論~

讓我們愛護寶貴的家庭價值,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才是真正的婚姻,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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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從同志到後同志的生命歷程

從同志到後同志的生命歷程

- Hansen  後同志.前同運份子
發表於「性別有自信」研討會 


背景-初見差異
我出生在台灣原住民(少數民族)的家庭。國小讀書時期從美麗的原始森林遷至城市,從熟悉的部落到一個我陌生的城市,文化、語言、習慣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異,當時我就體現到「不一樣,少數」所帶來的特殊處境與對待。這些對待,讓我認識了甚麼是歧視」,甚麼是「差別待遇」。因此,有一段求學時期很沒有安全感,很敏感。因為差異太大,學習的方式不同,在求學上受阻,功課不好,顯出了比較下-我的貧窮與自卑。父母將我們帶到城市後,他們卻還要在森林工作。所以,他們時常兩地奔跑-森林與城市。工作幾天,回來幾天,聚少離多,我時常感到孤獨。

對父親的印象
小時候我比較沒有父親的印象,與他相處的記憶稀少且模糊。我只知道他很兇,會喝酒,喝酒就很會吵鬧,所以家裡時常演出打鬧的連戲劇,我感到很害怕。小時候我很頑皮,母親為了管教我,常常說父親很嚴厲,要我小心,不然他回家我就遭殃等等,所以我很怕父親,不太敢跟他親近。他個性內向又害羞,不擅言詞及表達感情。在我「男性氣質性別甦醒」的期間,有一次我去泡湯時,我看見一位爸爸帶著大約12歲的小男孩,小孩子幫父親擦背,父親也幫孩子擦背,非常自在,我裡面起了一種遺憾感-我與父親似乎沒有這樣的互動,我心生羨慕,父親在我的成長中確實是缺席了。

 
母親的印象
相較父親,我對母親就有很多相處的記憶;一起洗澡、看她做家事、睡前她會與我床邊談話聊天。她很愛父親,會扛起比父親還要重的背物,但她很強悍、果斷,情感更加奔放,我曾看過母親擊退欺負父親的高大男人,還抓著對方深深擊退對方說:怎麼可以欺負我的男人,也就是說她比父親更會解決問題。母親是我的偶像,我學習的對象。到了國中我會對別人說:我媽媽說,而不是我爸爸說,可見母親比父親更影響我。


我與姐姐的關係很親密,無話不說,可以從晚上聊天到天亮。反倒與哥哥不太親,他好像很少帶我,照顧我。

感情觀的建立
雖然如此,父母的感情卻是深厚的。我最開心就是半夜醒來時,聽到他們在床上說悄悄話,開心地偷偷笑,我感覺很舒服。他們情感的厚度,我可以在母親過世後這三年來,看見父親對母親的思念及不捨。掃墓時,常聽到父親哽咽的對著母親的墳前說:我很想念妳,我這段沒有妳的日子,我不好過;我們以前都是同進同出的..父母互相關愛的單一/委身/情感,其深度與厚度奠定了我對關係-伴侶的看法,成為我的情感架構;以至於,我成為同性戀者及參與同志運動後最大的衝突點-封閉關係(close relationship)OR開放關係(open relationship)的內在衝突,其實就是價值的選擇。

國中是同性情感的萌芽期
國中時,我的氣質中性偏女性,聲音輕柔。我經歷過同學的言語傷害:「你好娘,你是人妖」;在教會弟兄姊妹也癡笑說:「妳聲音好柔,你到底是不是男人,你可不可以是男人」。我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委屈,我就是這樣,你要我怎麼改。我感覺我又與這社會不一樣了。如果這一段時間,學校教育教導尊重氣質差異、不同文化,我想我就不會感覺自己與別人不一樣,只是氣質不同而已了。

國中是我同性情感的萌芽時期:1.我曾對一位有氣質男孩心儀過,偷偷喜歡。2.我看見男生脫衣服打籃球時的害羞感,也讓我感覺自己不太一樣,但那時並沒有同性戀的概念,只知道男生比較吸引我,然後我把這樣的感覺放在內心一個角落。

高中時期的摸索與實踐
直到高中時期,看了一部描述同性戀情誼的電影-白先勇著作「孽子」讓我隱藏內心的同性情感又再度萌生。之後我尋著內在驅動,找到了電影中的地方「新公園」,同性戀最大社群之地,我就此展開同性戀的探索的生命旅途。在「性別認同」與「情感的探索」中,當然我也在尋找Mr Right,一份我認為可以滿足感情的白馬王子,當然也開始了「」,有了摸索與實踐。我從進入新公園→到夜店→到充滿性愛情慾流竄的同志三溫暖,尋尋覓覓,其實是在找自己的價值與定位,在找一份親密的關係。

危險關係-愛滋與憂鬱
在沒有情感基礎下,第一次的性探索就讓我感染到了世紀之病-愛滋病毒。17歲,青少年階段,我的生命節奏整個都大亂了。隨著愛滋的汙名,歧視與社會偏見,我變的消極無助。最可怕的是,對死亡恐懼及生命無價值的感覺,這讓我感受社會充滿歧視,我被邊緣化。漸漸的,對生命無盼望,對事物沒有感覺了,那一段剛感染時的痛苦與不堪,我只能用初戀美好回憶去填滿我的無助與傷感。我有過輕生的念頭,想從7樓跳下來,一了白了,但沒有勇氣,隱約中感覺很多事還未完成,我不想被疾病,汙名及社會擊倒。醫生說我得了憂鬱症,我徹底的從人群中消失,隱藏在無可拔除的藍色憂鬱漩渦中,好幾年後才慢慢爬起來。「那一種無價值感及疾病死亡的負向想法,不斷的侵蝕我的意志與精神」「我有愛滋因為我同性戀,我遭天譴」的意念,一直環繞在內心世界,不斷地烙印在我的心中。
家人的陪伴
這段時間幫助我最多的是家人,尤其是父母,沒有家人,我將失去生存念頭;他們陪伴我度過憂鬱期,我像個孩子一樣時常恐慌、無助、失常,瘦到剩下43公斤,父母成為我的依靠,慰藉。他們時常帶我回森林裡享受大自然,看雲海在飄,感受森林在呼吸,對著星星,我感覺自己如此的渺小。消瘦的外表會引起鄰居詢問我的病情時,父母會說:他得了肝病,他們承受與我一樣不可言喻的社會壓力,一個死也不能說的秘密。父母從沒問過我同性戀及感染愛滋的事情,大概是因為他們認為即將要失去所愛的兒子,畢竟醫生當時說只剩下2—3年的時間,他們總在我面前表現無限的愛意與堅強,我想是怕我看見他們的脆弱與傷痛的一面。那一陣子我感受到家人的愛與接納度何其大,何其重要,讓我有安全感。這是我復原的起步,但那沒有解決我對生命,疾病,身為同性戀提出的質疑-為何我的第一次就感染了愛滋,為何我感受社會是歧視我,為何同性戀會遭天譴。我在想,如果我沒被接納,被趕出家,我的世界會是甚麼?這種被拒絕的,全世界還在發生的事情呢,我一定是充滿反社會反體制的人格特質。

北上工作 進入同志社區
隨著時間流逝,家裡的支持與鼓勵,憂鬱漸漸退去。我開始求家人讓我北上工作。當然我也回到了同性戀的社群裡,並且刻意忘記有愛滋的事實。工作讓我看見我的能力,不是廢人,我有能力付出,感覺與社會是一體的。我漸漸開心起來,認識了一些人,也有了新戀情,但愛滋還是我生命的大課題。我與情人住在一起,兩小無猜,但沒有告訴對方疾病的事實,因為擔心會被再次排斥,再次失去,再次受傷。這樣的壓抑確實透過夢境出現,甚至尖叫而被情人搖醒。我們在一起真的很開心,但我內心卻有一塊巨大的石頭,壓的我喘不過氣來。我擔心告知後失去對方,擔心死亡疾病的來臨,更自責未告知對方。因此我慢慢體驗到,委身關係的第一步是坦承,何時說,何時表明,這是親密關係的一環。

愛的觸摸與放下
就在這時候,專科時期的牧師找到了我,邀請我進教會。我在那教會第一次經歷神的愛,大大充滿我,好特別。好像耶穌對我的過去充滿理解,雙手擁抱我破碎不堪的生命,這與我過去對「愛」的認知與感受度是完全的不同,這份特別的愛更具威力及盼望。過一段時間後,我決定離開情人,他真的無法諒解我會因為耶穌而捨去他,難道兩個不可兼顧嗎。其實,我只是想要釐清自己的生命,給自己一段沉澱的時光,我想先放下同性戀的問題以及隨之而來對關係的詮釋。


在教會共同生活確實讓我有新的認識:不用太在乎是不是同性戀,與一群人在一起享受團契,但並沒有處理同性戀傾向的問題。我問過那位牧師你怎麼會接納我到教會生活,他說:我在你的身上看見你需要被愛,我只是順服神,當時沒有想到愛滋怎麼傳染。我很感動,好像長大痲瘋病人,被耶穌觸摸一樣。

道德譴責 進入愛滋防治工作及同運
隨著同志議題在台灣被看見,教會也開始常常在講台上談起同性戀的問題,我感覺那個刺又來了。我很不喜歡教會對同性戀的批判,漸漸的我與教會漸行漸遠,之後投入了愛滋防治及教育工作,成為台灣第一位要求平權並發聲的愛滋感染者主體,發起台灣第一個民間愛滋的非營利機構。我很喜歡這份工作,可以認識與我同遭遇的人,協助他們,成為他們的幫助。我們互相幫助,成為社群,這讓我有一種滿足感及愉悅。我結識了新戀情,不嫌棄我有疾病,在一起8年,他是志工中的志工,我的好伴侶,我們的在一起,一個是H,一個不是,激勵了很多H者對生命與關係有盼望。愛滋工作時期,常會碰到同性戀者,我因此認識了另一群的同志,也認識了在做同志運動的一些人;我由愛滋社會教育工作,同儕陪伴,漸漸地進入同志運動的行列了;也許我是在同志社群漸漸公開的愛滋感染者兼愛滋反汙名的社會運動者,並且常在前線對抗汙名愛滋的體制與政府的政策,所以漸漸也成為了同運分子,為影響同運發展的其中有影響力的人。

質疑同運訴求與關係
之前我提到,父母深厚的情感奠定了我對感情觀的看法。這也是我對同運訴求感到困惑的地方:在同性戀社群中,愛/情可以是開放的關係;只要兩人同意,性/愛是可以分離的,並且大大鼓催;「因為一對一(one by one)是主流價值,所以應該要多談非主流的多元關係同志三溫暖充斥著情色與情慾的流動;「毒品被合理化的解釋為娛樂性用藥」。但實際上,同性戀者很多都希望擁有一對一的關係。
我雖然與愛人在一起,看似穩定卻暗藏危機,直到小三事件的出現,讓我驚覺他原來不是我一生可以終生相依的對象,我就黯然離去回故鄉。當我回到故鄉及新的教會時,我還是一位堅強不已,驕傲不屈的同志社會運動者兼愛滋運動的完堅份子。

回歸教會 重新建造 回到起初
我來到新教會,我意識到我需要神,我帶著敵意到這裡,但是這裡愛的氛圍卻讓我的心防的牆漸漸融化。這裡是我時常哭泣流淚被神愛的地方,他們要面對愛滋與同性戀的重大課題,但是我卻從來沒有感受排斥或定罪的感覺。我的牧師常對我說:重要是你與神的關係,神沒有軟弱。漸漸的,我可以感受到這裏是一個接納同性戀的地方。我曾經告訴牧師我選擇獨身,但她回我說:這是一種逃避,要真正的面對自己。那一段脆弱的時光卻是很多的醫治與釋放在我身上。我遇到過一位同性戀者,他說有同性戀傾向者不一定要過同性戀的生活;這讓我非常的震驚,他對他的生命有了一個新的詮釋。因為新的價值觀的進入,我羨慕我的教會的夫妻面對婚姻的態度,這些經驗是我過去在同志圈比較看不到的,我看到的是很多的性伴侶,多P的性愛,然後是更多的不一樣的關係與性愛。這裡有一種我相信的存在價值,並且是實踐的。我開始期待不一樣的生活,不是想要改變性傾向。教會允許我在搖擺的過程中;有兩個張力:過去經驗及新的體現,那要看我的選擇。我自願參加我常常在同運時時期批評的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的讀書會及支持團體;我在他們身上看不到批評同運的聲音,他們就是針對想要尋求協助的人而已,有兩個不一樣的價值在運作,我要選擇甚麼?我才驚覺,這些課程根本不是為了要改變我們,這些課程是為了讓我認識自我並做生命的調整,並且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有一次在十字路口上,一個通往情慾的世界,一個是通往回家的路上,我猶豫不決;最後,我決定了我想選擇現在生活,不像選擇其他的路徑,我的心不再掙扎,我放下性傾向,將神作為我的第一位優先次序。這個選擇,才是神工作(醫治釋放)的起頭。

異性情感及全面性的甦醒
我決定我要做我自己,不做同志認為的同性戀者,身體情感雖有同性戀的經驗與感受,但我可以不要過同性戀的生活模式,這是我的決定,我不想被任何的體制意識形態所主宰。我越來越沒有渴望依附男性的愛情,我承擔責任的能力越來越大,我拒絕誘惑的能力也增強,我開始有能力管理我的情慾與感情,並且轉化為其他形式的型態如親情,友誼,信仰,關係。同性性慾對我越來越沒有張力與吸引,也漸漸不會被同性吸引,這是很自然發生地。我也開始分辨同運的價值觀及訴求,並且歸類與分析,選擇適合我的及不適合我的。在與父母相處的這幾年,我認識了我父親的溫柔特質,但我從來沒有覺得我像他;直到,有一天一位牧師提醒我:你的男性氣質出現了,你比以前更成熟;另一位告訴我:你很像你的父親,你的氣質很像他,臉像媽媽;我才知道我有先存的特質甦醒了,就是本來設計在我裡頭的特質都萌芽甦醒了。

有時候,我會感覺對異性是有好感的,這好感會延伸出一種愛慕與親近的衝動,有點陌生,所以我都會放在心裡;這個感覺很像國小時我追求一位心儀的女同學的感覺,好像回來了;但是,過往同性戀的經驗會將這些感動化做為一連串的疑惑。直到多年前我遇到了一位參加聚會的女孩,這樣的感覺又再度喚醒,讓我很興奮,很開心。

在我們教會從我開始被接納被愛,也在教會做全職的服事,體會教會真的在接待同性戀者,他們只是對同運一些超過聖經真理不鼓勵,堅持其聖經價值。現在我們教會來的很多同性戀者,也有被原教會受傷的跨性別者(男扮女),他們狀況不一,但卻都在教會生存下來,一待就很久;我們幾天前有個聚會,其中有一位說:我發現神不是要剝奪我,神是要給我更豐盛,我原先以為的關係,現在我沒有失去,只是關係改變,我們變得更能分享,更親近;一個人說:我覺得神在調整我;這些聚集及生存,證明了教會不是反同,恐同的團體。

另外,去年「走出埃及協會」受邀到大學講課,被同志團體帶媒體抗議,其中一位親同媒體在報導上大量的抨擊走出埃及協會的正當性。我的一位前同志朋友說:他們怎麼可以剝奪我想要改變的權利。這激勵了我認清有一群人確實是想要尋求協助,不願過同性戀的生活,他們的聲音竟然被打壓剝削,鼓勵了我要求報社刊登我的回應文,後同性戀的心聲自願改變是人的基本權利,不可被剝奪,甚至不可被打壓,因為我們是自願的」。我提出了這樣的訴求,因為同性戀有決定選擇過不一樣生活的權利,這是我們的選擇。

去年7月我寫文章回應了22位親同牧師說「同性戀不是罪」的文告,引起同志的不滿,並在網路回擊,批判我是叛徒。這一篇回應文是我的信仰告白,在信仰神學上我認同聖經說同性性行為不為神所喜悅的論點;這一篇文投書在基督教的網站平台,是屬於神學上的論述與辯論,況且神對罪的定義非法律上的罪的定義。當放在同運脈絡裡時,對我是極為不公平。我的例子,透過一位學者(柯志明老師)對同運的批判,證實了我的看法:在有些歐美國家,你可以公開嘲笑、挖苦、批判、褻瀆上帝,法律會保障你,因為這是你的信仰與言論自由;但你不可以相同的方式對待同性戀,法律要判你違法,罰你犯「歧視」同性戀者之罪。這就是當代的同性戀特權。對我而言,沒有比這個更可憎無恥的「民主法治」了。這就是問題所在。一個靠著民主社會所保障之思想言論自由起家、訴求基本人權的性解放運動,到最後卻以限制任何反對他們的信仰、思想與言論之自由為目的,經常以法律行動控告所有反對同性戀的言論都是在歧視、打壓同性戀者。這是什麼樣的解放?如果選擇的權利,改變的希望,提出異議的言論自由權,信仰與良心的自由憑證,都被不斷打壓剝削,被冠上「不文明,傳統,保守,歧視性少眾」的黑帽子,同運所謂的民主就不再是民主,那就只是新政治打壓與壓迫,就是新歧視主義的崛起,對基本人權的迫害實證。

最後,謝謝大家耐心聽我講完我的故事。我再次強調:改變,過不一樣於同性戀的生活-post gay 提出不一樣的意見」是基本人權,請同運放手停止對這群想要改變的人的迫害,無須質疑,因為你們曾經也被這樣對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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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同論述簡略說明:

同志說〈性傾向是自然不可逆〉,性別及酷兒論述說〈情慾是流動的-在同性及異性間〉;請問,那一種論述才是正確的,是否相互矛盾?論述是理論與觀察分析而已,重要是最終回歸個體性(個人)的選擇權-要過何種生活、要如何定義自己的身分。而後同論述簡單說:基於不同個人因素,不適應同志文化,不願過同性戀的生活或對同性戀身分感到不自在不自由,並想重新定義自己的位置與身分:
    Homosexualbut not gay
    有同性傾向,但不是同性戀者
    Gaybut not now
    同性戀者,但不是現在
    Gaybut change life
    同性戀者,但改變生活模式